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王秀娟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友情链接

酒后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顶替 赔了夫人又折兵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09-26 17:07)    点击:191

  酒后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顶替 赔了夫人又折兵

  酒后交通肇事不但逃逸,还找人顶替,这样荒唐的事竟然发生了,江西省婺源县司机朱某没想到违法的后果,自己和顶替的人双双获刑,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
  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,但仍有人以身试法,更有包庇者顶罪,必将得到法律的惩罚。日前,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、包庇罪,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明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,王六生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
  2013年12月29日,被告人朱明酒后驾驶小汽车,与横过道路的行人詹某发生碰撞,造成其重伤。事故发生后朱明逃逸,电话联系自己的妹夫王六生,商量后王六生到公安机关投案,顶替朱明为肇事者。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有异,被告人朱明于2014年1月5日主动到交警部门承认自己是肇事者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朱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
  经鉴定,被害人詹某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。案发后二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庭审中,均当庭自愿认罪。

  法院认为,被告人朱明违反交通管理法规,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,致一人重伤后逃逸,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被告人王六生明知朱明是交通事故肇事者,却向公安机关做虚假陈述且冒充肇事者,二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。归案后二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,且被告人朱明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,具有依法可从轻和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。据此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王秀娟律师提供“损害赔偿  交通事故  劳动纠纷  刑事辩护  婚姻家庭  保险理赔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秀娟律师,王秀娟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王秀娟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53618361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王秀娟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潍坊律师 | 潍坊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王秀娟律师主页,您是第34691位访客